近日,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(2019年第25号),公布2019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。据公告,包括“香港佬银匠”S925银镶贝壳戒指、“金品缘(标称)”金750手链、“金象珠宝”足金红宝石戒指、“一得国际珠宝”金Au750合成立锆吊坠、“一得国际珠宝”足金转运珠等商标产品在内的10批次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产品样品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标准要求。
此次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产品样品在西安、咸阳、渭南、铜川、汉中、安康、宝鸡、商洛、延安、榆林等地区的流通领域中抽取,共抽查经销企业99家,涉及抽查标称生产企业37家,抽取样品139批次,依据GB/T 16552-2017、GB/T 16553-2017、GB/T 16554-2017 、GB 11887-2012、GB 11887-2012、GB/T 18043-2013、QB/T 1690-2004、GB/T 14459-2006 、GB/T 31912-2015 、GB/T 33541-2017、GB/T 2828.11-2008等相关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规定,对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的质量、贵金属纯度、印记、标签、珠宝玉石名称、托架材料及纯度、标签、颜色分级、净度分级、托架材料及纯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合格样品129批次。10批次样品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标准要求,涉及光泽、放大检查、折射率、光性特征、红外光谱、特殊光学效应、珠宝玉石定名、印记、标签、贵金属材料及纯度项目不合格。
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,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移交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和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,并要求及时反馈处理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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