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年前,利用玻璃假冒天然水晶石要高价,得手后改名换姓潜逃,如今终于将他就地抓获。近日,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孙某(男,48岁,东海县人)依法批准逮捕。
2000年7月到2000年9月,东海的孙某和池某等3人(均已判刑)经预谋后,将5块光学玻璃经过加工伪装成出土的水晶石(其中2块全为光学玻璃,重120公斤,2块由光学玻璃与水晶二节拼合而成,重分别为161公斤和10公斤,还有1块由2块水晶和1块光学玻璃拼合而成)与6块重122公斤的水晶毛料掺杂在一起,由池某冒充货主,孙某联系买家,谎称东海县刚出土一批天然水晶石要对外出售。
2000年10月1日,在东海县驼峰乡南榴村二组池某家,孙某和池某等人将上述11件物品出售给一名香港商人,骗得人民币61万元;事后,孙某和池某分得大部分赃款。经价格鉴定,造假所用水晶毛料、光学玻璃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3275元。2000年10月7日孙某被东海县公安局监视居住,后潜逃在外并改名换姓,办理了新的身份证,直至2017年7月被公安机关发现并抓获。
该案经东海县检察院审查认为,犯罪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涉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,影响恶劣,嫌疑人孙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,遂依法决定对其批准逮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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