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成都市工商局发布2018年二季度珠宝玉石商品质量抽检结果。结果显示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珠宝玉石贵金属*饰主要问题表现为:以次充好,珠宝玉石的名称中未注明经人工处理,以人工处理宝玉石品种冒充天然宝玉石品种(如以漂白充填的翡翠冒充天然翡翠);以假充真,销售标注的珠宝玉石名称与样品实物不符,以人造产品冒充天然产品(如以塑料冒充蜜蜡、以人造玻璃猫眼冒充天然猫眼);标识中不注明主石材质名称;标识不合格。
据悉,成都市工商局2018年第2季度对成都市部分旅游景区及周边的珠宝专卖店销售的珠宝玉石、贵金属*饰进行了质量抽检。本次抽检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检。主要对镶嵌饰品、非镶嵌饰品、贵金属饰品的珠宝玉石定名、钻石分级、贵金属及镶嵌贵金属托架贵金属类型及含量、标识判定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工商行政机关已依法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,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。同时,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,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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